2019年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芝山医院招聘公告(150人)
2019年永州市中心医院、芝山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50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永州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6名,永州市芝山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原则
(一)单位简介
1.永州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永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担负着全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及全市645万人口的危、急、重症抢救工作,是永州市医疗保健和科研教学中心,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学鉴定医院及南华大学附属临床学院,南华大学、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2.永州市芝山医院建院于1959年,是永州市唯一一家精神病专科二级医院,为归口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亦是我市精神卫生防治指导与管理机构。医院设有精神科、心理咨询中心、老年病科、流浪乞讨病人安置中心及综合内科等科室,担负着全市及周边地区的精神疾病、神经症、各种心理行为障碍、心身疾病、老年病及内科疾病的防治、咨询和科研教学任务。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
(一)永州市中心医院
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6名。详细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9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永州市芝山医院
永州市芝山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详细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9年永州市芝山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招聘职位所要求提供的证件(实物)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必须加盖相应单位的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的印章,其他部门出示的工作证明不予认可。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委全程参与。永州市芝山医院岗位委托永州市中心医院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信息
2019年11月14日起在永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卫健委官方网站、永州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17:00到永州市中心医院冷水滩院区人事科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持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网站下载)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以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人事部门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不能在现场报名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由永州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 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由市中心医院、市芝山医院提出申请,报市卫健委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如核减职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直接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于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没有可比成绩的须达60分,达到该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都达不到该成绩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3日至6日在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来永州市中心医院(冷水滩院区)人事科领取。
3.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共一科,实行百分制,《公共知识》内容及分值占30%、 《专业知识》内容及分值占70%。《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为医卫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医学伦理、医德医风等;《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五类,其中:报考永州市中心医院护理(助产)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永州市中心医院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麻醉医师、影像诊断(超声医学)医师及芝山医院精神科医师、影像诊断医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临床类《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永州市中心医院药师、检验师、康复治疗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本岗位《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命题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题。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下午15:00—16:30。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所有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可入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卫健委官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相关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四)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确定。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2次。面试名单发布后不再进行替补,未参加面试人员视为缺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牵头组织实施,采取实践操作考核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知识。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的指导及上级纪检部门、医院纪委的监督。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或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达不到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五)成绩合成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健委官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成绩合成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市中心医院纪委监督。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加尿液毒品检测。国家卫健委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业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与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纪委监督。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健委官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市中心医院纪委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核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后因体检、考察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审批与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准与实名制管理人员登记表》、《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永州市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同意,分别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进编,列入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等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医院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746-8857895、8826317;永州市芝山医院人事科:0746―6222264。
(2)监督电话:永州市中心医院:0746-8861032、8826345(医院纪检监察室);永州市芝山医院:15274658113(医院监察室)
附件1:《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2:《永州市芝山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永州市中心医院 永州市芝山医院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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