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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41人)

2019-11-18 09:32  |  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41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7:0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及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9:00—12:00。此次内蒙古赤峰市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赤峰市直属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赤峰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赤峰市直属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为赤峰市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共41 人。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赤峰市直属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我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旗县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各地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务员遴选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挠和拒绝考生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

  7.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参加遴选人员可从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公告中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备案)表》)。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大学期间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3.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遴选审批(备案)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审批(备案)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备案)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传真号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考生须持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均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备案)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9年11月22日9:00—11月28日17:00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传真《遴选审批(备案)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11月23日9:00—11月29日12:00 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11月30日9:00至12: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于12月4日至6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及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统一汉语制卷,考生一律使用汉文答卷。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2019年12月10日以后,报考者可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下,各遴选机关于12月14日集中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参加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遴选审批(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

  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证明身份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需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2019年12月下旬进行。考生可提前登陆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面试一律用蒙语作答。

  (五)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市直遴选机关在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下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遴选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最低服务年限、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工作报告,考察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要求,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公务员遴选的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赤峰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赤峰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8821980(赤峰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8332636(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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