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汉中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遴选公告(6人)
汉中市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汉中市汉台区电子商务发展中心),属区商务局所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在我区全额事业单位中,为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遴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岗位和名额
面向汉台区各镇(街道办)、区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为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遴选职员岗位工作人员6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遴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强。
2、报考人员应为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所在单位有最低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
3、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汉台区商务局党政办公室(汉台区中山街69号)报名,联系电话:2212097。
报考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予以通知。
(四)考试。
遴选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4.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均确定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办理相关手续。
1.拟遴选人员在汉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予以遴选。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外,不办理行政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调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均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推荐报名。
附件: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汉中市汉台区商务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