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省商洛镇安县消防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4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队伍建设,结合我县消防救援队伍现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辅助队员1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商洛市内户籍常住居民;
2.年龄26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福利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2500元/月;
2.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作补贴中代扣代缴;
3.其他福利:免费提供服装、食宿。
四、人员管理
1.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未经人社部门备案续签的,视其终止聘用关系。
2.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封闭式管理,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再作为续聘对象。
3.聘用人员辞退、辞职等情形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社局备案,预期未报或私自更换顶替原聘用人员,根据人事业管理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县消防大队一楼办公室(渔洞峡)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应提交报名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附同底电子照片;
②《报名表》原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审核人员在《报名表》上签注姓名并填写“审核合格”字样。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六、考试
消防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本次公开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4.成绩确定。消防辅助人员考生成绩按照体能测试项目相关标准赋分,各项目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确定为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单项成绩应达到该项目的最低要求标准,否则,直接予以淘汰;
5.综合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40%。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2.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消防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品行、守法违纪、信用诚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为合格、不合格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一次。
九、公示、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考生,或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持县人社局《编外临时工作人员备案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4--5325863
县消防救援大队:0914-5325077 5329119
镇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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