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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告(4人)

2019-12-27 10:13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9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9年面向全国法院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职位

  1、选调范围:面向全国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2、选调职位:法官助理3名,综合文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24日后出生);

  5、报考法官助理,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报考综合文秘,需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办公楼323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扫描并填写好《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 4719865@qq.com。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3日下午17:30分

  2、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法官助理还需提供资格证书。

  3、资格初审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经电话通知)于开考前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笔试

  1、法官助理:重点测试法律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

  2、综合文秘:重点测试文稿写作能力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湖南法院网和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次选调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经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

  面试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实施,由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湖南法院网和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调入对象,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的;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1、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选调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协议;

  3、本次公开选调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86116,15507327008.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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