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百色市田阳县招聘乡镇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公告(10人)
田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百人社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乡镇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招聘主要面向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招聘乡镇中小学校专任教师10名,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9年1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3年12月28日至2001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4.热爱当地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服务年限:在原招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退(聘)、录(聘)用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附后)。
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26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免费。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①2019年12月28日(9:00-15:00),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②2020年1月11日(9:00-15:00),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体育场)。
2.报名手续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汇总表》,两者缺一不可,并在《报名登记表》上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对取得大学本科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由田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题目由面试考官现场命题。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件原件。
如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3.面试实施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面试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从各县具有2年以上从事的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派,考场考官每组7人,全部由外县考官担任。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实施单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一天之内完成。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为体检、考核人选。入围体检的人选由体检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实施体检和考核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经体检合格,并按招考职位等额确定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组至少由2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要求到考生所工作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了解情况,必须走访考察对象情况的单位领导、同事、邻里、居委会、村委会等。对考核对象的考核原则要找9人以上个别谈话了解,准确把握考核对象表现情况。考核中均应查阅考生档案,由所在单位、居委或村委出具鉴定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和审批聘用时间:待定。
四、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办理增人手续前,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五、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聘用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诚信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监督电话
1.0776-3212145(田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2.0776-3223779(田阳县人社局事业股)
3.0776-3238822(田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4.0776-3239311(田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1.田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专任教师计划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田阳县教育局 田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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