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衡水市网上信访信息中心公开选聘3人公告
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衡水市网上信访信息中心公开选聘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至1月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工作需要,衡水市网上信访信息中心面向衡水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
面向衡水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2.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公开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市网上信访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1.选聘对象
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2.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曾荣获省级以上信访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衡水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衡水市的其他人员;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衡水市网上信访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12月30日在衡水先锋网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报名时间
12月31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
衡水市信访局办公室。
4.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单位介绍信(函);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4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四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填写《衡水市网上信访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笔试科目包括:时事政治测试和《信访条例》、信访工作法律法规业务测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6.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成绩查询方式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7、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8、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信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市信访局提出取消选聘资格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定。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9.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市信访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公开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材料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衡水市信访局成立了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本公告由衡水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晓哲
联系电话:2024848
传真:2025711
特别提示: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信访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