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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20-01-10 17:27  |  南京市公务员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2020年度江苏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监狱、戒毒管理单位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测标准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二、体测时间、地点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单位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2月4日上午7:00,在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操场(秦淮区公园路42号)集中(如因天气原因确需顺延体测时间,由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三、体测要求

  1. 2月3日,考生按照招录单位电话要求至指定地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并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

  2.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

  3.按时到达测评地点注册,未按时到达注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自备饮料,宜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建议不要穿钉鞋,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交引导人员统一保管,测评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6.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7.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考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下去的,应及时自动放弃,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资格复审工作按《关于南京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温馨提示:考生近期请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招录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告知体能测评相关事项。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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