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提升维稳处突能力,确保辖区内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丰林县公安局面向丰林县公开招聘丰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严格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聘用原则,选拔一定数量的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专门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巡特警队员。
招聘人数:共20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过硬,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原新青、红星、五营地区户籍、男性、年龄25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士官可延长到27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心健康,体态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身高175cm(含175cm)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因违纪违法违规被开除、解聘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丰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2、报名地点: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3588807、18645822009 郭晶、孙鑫
3、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审查原件留复印件。报名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身高、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丰林县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后通知栏目或“生态丰林”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当事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五、测试内容和方法
1、测量身高必须在175cm(含175cm)以上。
2、体能测试:以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为基础合格。
项目:10×4米往返跑 ≤13"4
1000米跑 ≤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备注: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体检和政审
1、考试结束后,丰林县公安局根据招聘人数和测试总成绩按排名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同等条件下具有党员、在部队期间有立功授奖、武警、野战部队、陆战队等具有特战技能的专业士官或退役军人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包括本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后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经体检、政审合格者,试用1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丰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组织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履行续聘手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报丰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3、招聘人员应当遵守丰林县公安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保守工作秘密,完成工作任务。因违法违纪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解除聘用。
4、工资237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丰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丰林县公安局
二0二0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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