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桐乡市教育局下属桐乡市高级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桐乡市教育局于2020年1月22日发布了《桐乡市教育局下属桐乡市高级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月27日发布了《关于推迟桐乡市教育局下属桐乡市高级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时间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现恢复桐乡市教育局下属桐乡市高级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并就有关事项恢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资格条件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高中英语教师 | 1 | 英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数学类、统计学类、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高中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学科教学(历史)专业 |
高中化学竞赛教练 | 1 | 化学类、学科教学(化学)专业,且有参加高中(大学)化学学科竞赛获奖或辅导学生化学学科竞赛获奖证明 |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由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由桐乡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整个招聘流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0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邮箱:zjtgxwb@163.com
3.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在职教师应聘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5)参加高中(大学)学科竞赛获奖证明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应聘高中化学竞赛教练岗位的需提供);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格式,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箱回复确认查收为准。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桐乡市高级中学弘毅楼4楼校务办(浙江省桐乡市中山西路528号)。
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前往桐乡市高级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与履行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出现并列分,且并列分中需按排名次序来确定入围体检的,则需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于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高级中学
电话:0573-88082677,88081071
(二)监督投拆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73-88110805
桐乡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电话:0573-89398343
桐乡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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