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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内招聘公告(100人)

2020-03-24 14:00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临安区人民医院等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要求详见《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7.除了岗位计划表有其他要求外,其他岗位2017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资质,资质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27日。

  8.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初始学历,大专的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初始学历。

  9.户籍不限。

  10.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9时—2020年4月7日下午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进入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http://www.hzwsrc.com.cn 或hhttp://www.hzwsrc.cn)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完成诚信确认。

  2020年3月28日9时—2020年4月7 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9时—2020年4月10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4月11日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部分紧缺类岗位难以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4、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0年4月12日上午9时—2020年4月13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0年4月15日下午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根据疫情情况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公布“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请考生及时关注。

  6.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20年3月27日止。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决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笔试

  笔试科目按不同岗位分别设置:(1)护理、助产岗位

  笔试科目为护理综合卷;(2)西医临床、临床、120急救、康复治疗、心电图、麻醉临床、超声医学、影像诊断、放射诊断、影像技术、病理诊断、精神医学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卷;(3)针灸推拿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综合卷;(4)病理技术、医学检验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综合卷;(5)口腔临床岗位笔试科目为口腔专业卷;(6)疾病控制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专业卷;(7)临床药学、药剂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卷。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根据各科目考试成绩,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一周后将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人才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同时查询。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考试的应聘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先参加报名考试和资格复审,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再审核相关学历证书,若未能在2020年9月30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入围面试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列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计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卫生人才网(www.hzwsrc.com.cn)、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其他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和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杭州市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杭州市临安区医学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规定执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对所报考岗位不明事宜可以具体咨询所报考单位(具体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81632

  政策咨询电话:0571—61063697、63746266(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71—63723364、63926061(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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