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越城区(卫健系统)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1人)
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高级专家和紧缺专业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0年3月30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核、缴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8日16:00。【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8日20: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4月9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已缴费人员需从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3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考生也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qssy.zjks.gov.cn/)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资格复审。
(七)面试
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0年预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3.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5.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 88316967,8837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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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越城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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