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开原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 工作公告(50名)
为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智力优势,持续为我市乡村振兴和社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现将继续选聘开原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指标
2020年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50名。
二、选聘条件
本通知所指大学生是指户籍在开原境内,近五年内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愿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带头学习领会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和宣传发动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好,民主法治观念强,热心为群众服务,为人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观念强。
3.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进度安排
2020年计划录用50名到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4月)。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深入到村(社区),在大学生暂未返校期间,广泛宣传,确保有意愿报名的大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的相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5月至7月)。
1.报名方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开原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身份证、户口本,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两份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
(三)组织考试(7月底)。按照每村(社区)一名大学生的标准,对于选择到村(社区)“两委”任职的大学生统一开展录用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具体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四)录用培训(8月)。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录用后由乡镇(街道)党委进行任命,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四、职业前景
(一)工作待遇
对自愿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按照每村(社区)一名的标准,是中共党员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任命为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党的任命为村(社区)主任助理。任职期间的工作补贴按照开原市201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核定,比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选聘人员纳入市委组织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实行三年任期制,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六年。鼓励大学生通过村(社区)“两委”换届或届中补选的方式当选村(社区)“两委”成员,当选正式成员后相关待遇保留至三年制任期结束。
(二)奖励政策
1.对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群众评价高,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特别是在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壮大集体经济、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成效明显的选聘人员,根据村(社区)班子建设实际,优先推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届中补选为“两委”班子正职,纳入全市村(社区)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评优表彰活动中优先推荐。
2.对群众反映好、能胜任工作但工作业绩一般的,任期期满后,不再列为“选聘人员”,可视情况列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后备人才库由乡镇(街道)继续重点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