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备案人员公告(11人)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固原市及辖区唯一一所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教学培训等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实现妇幼健康业务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发展规划和妇幼健康业务需求,现将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人才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0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下表。
招聘 科室 |
招聘 人数 |
从事岗位工作 |
招聘 范围 |
年龄与学历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
医教科 |
4 |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相关工作 |
全国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妇幼健康科 |
1 |
妇幼保健等相关工作 |
全国 |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
产科门诊 |
1 |
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
全国 |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关执业证书。 |
护理部 |
1 |
护理部干事 |
全国 |
2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证。 |
儿童保健中心 |
1 |
PT师(大运动疗法) |
全国 |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关执业证书。 |
1 |
儿童眼保健 |
全国 |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具有康复治疗士相关执业证书。 |
|
1 |
特殊教育、赶统引导式 |
全国 |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手语翻译、康复治疗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和特殊教育证。 |
|
1 |
儿童康复、针灸、推拿 |
全国 |
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康复、中医、针灸推拿等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关执业证书。 |
三、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必须服从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情况
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此次招聘采取线下填写《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下载)与现场审核资料相结合方式进行。要求报名表内容真实准确,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非正常上班和节假日不安排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核
1、地点: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人事科2、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时,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携带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2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面试、考察
1、考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础理论掌握程度;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员(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3:1按实际符合面试资格人数进行。
3、加分(在总成绩中加分):全日制大学学历加3分、研究生学历加5分,其中,医师助理证加5分,医师执业证加10分。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5、考察:通过考试、面试拟录用者,我院组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通过不同方式对其在原单位或者实习单位的表现进行考察,确有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健康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在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聘用
对考核成绩合格且通过健康体检的应聘人员,经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联系电话:0954—28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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