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哈尔滨金融学院人才引进招聘公告(27人)
2020年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 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 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计划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注重引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海内外优秀人才,重点引进紧缺急需的中青年优秀人才。
(三)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须为国家、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财经类院校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其中不含专升本、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相同或相近;教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驻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要求男性,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六)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博士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并获得高等院校或国家研究机构授予的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博士人才全年接受报名。
2.硕士人才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应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博士研究生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
1.博士人才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2.硕士人才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三)报名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6.科研成果材料,其中SCI、CSSCI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附件4)。
8.辅导员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
9.职称证书原件。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四)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2.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5.硕士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院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一)考试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综合面试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成绩核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硕士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博士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折算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硕士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博士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科研水平高者优先。
4.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核
(一)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核、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院将在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人才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外地应聘人员如被聘用,来学院参加考试及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学院给予报销。
(三)博士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四)引进博士人才待遇:
1.A类:
(1)条件:
a.年龄不超过55周岁;
b.拥有省部级人才称号,或近5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教学改革项目;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获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讲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国家一流专业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附件5)中认定的A类论文2篇或B类论文3篇,或被SCI(1、2区)收录3篇,或工程索引(EI刊源)全文收录6篇。
省级人才称号主要包括:“龙江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教学名师(本科高校)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定位和成就的学者。
(2)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提供安家费 20 万元;聘期内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
2.B类:
(1)条件:
a.年龄不超过45周岁;
b.近5年学术成果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者,且排名第一;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讲人;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中认定的A类论文1篇,或B类论文2篇,或C类论文4篇,或被SCI(1、2区)收录2篇,或工程索引(EI刊源)全文收录5篇。
(2)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提供安家费 10 万元;聘期内岗位补贴每月2300元。
3.C类:
(1)条件:
a.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b.学术成果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哈尔滨金融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级目录》中认定的B类论文1篇,或C类论文2篇,或被SCI(1、2区)收录1篇,或工程索引(EI刊源)全文收录3篇;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项目(前三名)。
(2)待遇:提供科研启动费3万元,提供安家费 10 万元;聘期内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
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且是学院急需的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聘期任务及引进待遇参照博士C类执行。
4.对引进的博士人才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不受指标限制。副高职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在引进时,视具体情况可高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相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对于拟聘用人员有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随时予以解聘。
十二、联系方式
博士报名咨询电话:(0451)83147184 、15590870079 王老师
硕士报名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刘老师
博士人才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硕士人才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十三、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招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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