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融媒体中心招聘23人公告
2020年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融媒体中心招聘2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了进一步充实合作市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全面实现我市融媒体中心工作快速发展的目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融媒体中心计划招聘7个职位,2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及名额如下:
1.播音主持职位(1001)职位:3名;
2.新闻媒体记者职位(1002):6名;
3.视频采编职位(1003):4名;
4.新媒体策划运营职位(1004):6名;
5.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职位(1005):2人;
6.平面设计职位(1006):1名;
7.网络法律服务职位(1007):1名;
具体职位要求,见《合作市2020年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志愿服务合作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资格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相应职位所要求的新媒体应用、新闻采访写作、摄影摄像、播音主持、平面设计、动漫编辑、视频制作、计算机应用、信息与网络安全、网络法律服务等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职位要求和条件见职位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考: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④未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人员;
⑤曾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外部皮肤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合作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本人征信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二寸照片6张;
(4)报名流程: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点后,填写《合作市2020年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人员审核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本人征信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原件等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员现场电子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最后,考生报名资料装档,报名结束;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本人征信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原件,同时对考生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政审)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职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如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笔试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基础知识》。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合作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领取;
(4)笔试具体事项由市人社局负责,市融媒体中心协助负责;
(5)笔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不可抗力除外),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政审)
按同一职位内1:2的比例分性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填写《资格复审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本人征信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记者证)等证件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持《资格复审表》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政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审过程中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者以及在政审环节中存在问题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此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同一职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等额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视为等额递补并列。
3.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合作市融媒体工作的实际需要,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需使用汉语(普通话)进行作答。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同一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分性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由市招聘办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得分(保留二位小数)为最终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试题。试题制定后密封,由专人保管,严格保密制度,现场开封。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和考生面试的答题情况,打出综合得分。
(5)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6)面试工作由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市人社局协助,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或考生家长代表对面试工作全程监督。
(7)面试成绩汇总后当天向社会公布。
4.考试总成绩确定及排序
全体参加面试人员在同一职位内分性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排序。同一职位内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优先聘用合作市户籍考生(按照 “建档立卡户”、“零就业”家庭、一般户家庭子女的顺序依次录用)。
(1)播音主持职位(1001),因本职位工体的特殊性,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外形气质条件以及在实际播音主持工作中语言表达和临场发挥的情况,所以在总成绩计算中,按以下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6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其他职位成绩确定,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 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名单
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同一职位内考生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性别确定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照同一职位内面试成绩高的人进入体检,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一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结束且结果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和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职位出现的空缺,按照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研究审批,市人社局和市融媒体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备案。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协议自然终止,协议双方关系自行解除。
四、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聘期三年,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保障政策:
(一)工资待遇
(1)播音主持人员:3500元/月;
(2)新闻媒体记者、视频编辑人员、新媒体策划运营、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平面设计人员、网络法律服务人员:30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市融媒体中心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进行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市级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市融媒体中心代为扣缴办理。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参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等各级各类招考。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融媒体中心:0941—8239878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作市融媒体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