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金融学院第二次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38人)
原文标题:河北金融学院2020年第二次硕士研究生教师招聘启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满足我校教学、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师资队伍建设,2020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行政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1.教学岗位硕士要求本科(第一、二批)和研究生阶段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脱产,其中:
①应聘经济类、管理类、思政类等专业教师岗位本科、硕士其中一个阶段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内重点财经类院校;
②应聘数学、计算机、统计学类教师岗本科、硕士其中一个阶段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排名B类及以上院校;
2.行政岗位硕士要求本科、硕士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脱产,其中一个阶段毕业于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应聘工程建设预决算、招投标岗位如毕业于非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须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留学经历的毕业生,本科或硕士阶段须就读于QS排名300强院校。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岗位
四、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一)(二)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相关待遇
录用的人员以非事业编制聘用为主,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职称评聘待遇。
学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雅思成绩达到6.0的,学校可直接公助派出攻读海外合作院校博士学位。
六、报名办法
1.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包括:
(1)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应聘辅导员岗位须提交就读院校提供的学生组织或班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以1个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我校人事处邮箱 hbjrxyzp@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部门或应聘专业)。
3.应聘人员填写《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时,教学岗写清应聘部门+专业,行政岗写清应聘岗位,报名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
4.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耿老师
联系电话:0312-3338054
更多河北省教师招聘信息请点击【河北教师招聘资讯】查看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