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公告(26人)
2020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司法警察26人公告
为充实长沙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6名和合同制司法警察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法律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且有一年以上法院或法律相关的工作经历。
4.年满18周岁(2002年5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男性9名,女性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2002年5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2cm以上。
6.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特长生优先,退伍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分配。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http://cszy.chinacourt.gov.cn/)和微信公众号“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00至5月31日17:00。
2.考生在招聘公告里下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网络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照片,报考司法警察人员如系退伍军人或有体育特长的还需上传相关证件,以便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表请于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871624227@qq.com。
3.资格初审合格后,单位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技能测试
合同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输入,包括看打和听打,采取上机操作形式,由电脑软件统计个人成绩。
合同制司法警察为体能测试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与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按照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由政治部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反馈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3.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街道社区调取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方式。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招聘对象。
4.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公示。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6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考试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有空缺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替补。
四、其他
1.目前社会上培训机构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院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住宿需自理,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方式: 0731-85798287。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