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公告(30人)
为深入推进“四抓两整治”重点任务落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村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专干”),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名额
招聘行政村“乡村振兴专干”3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前科劣迹、失信、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和考察、体检、公示、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老干部活动中心2楼办公室(县委党校斜对面原县质监局办公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永昌县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长按下面二维码下载,也可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报名时现场填写);
(3)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农村基层党建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总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面试比例。面试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5.应试者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初选人员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初选人员。以后若“乡村振兴专干”出现空缺时,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四)资格审查和考察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及初选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村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表现等方面情况。经资格审查和考察,对提供虚假资料或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从其他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用。同等条件下,考生中属于现任村文书的优先录用。
(五)体检
按初选人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及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安排到村工作,见习期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由乡镇负责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一般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若无影响任职的情形,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继续聘用,续聘合同期限可与村“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
四、待遇及管理
1.“乡村振兴专干”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绩效工资按照《永昌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统一为“乡村振兴专干”购买工伤保险和缴纳村干部养老保险金,村干部养老保险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基数缴纳,其中个人承担30%。
2.对任职一年以上,政治过硬、表现良好、实绩突出,符合有关条件的“乡村振兴专干”,优先推荐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提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可按省、市相关政策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3.“乡村振兴专干”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按照村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联系电话:0935-7560882、
13519455466、18993527620;
纪律监督电话:0935-7530906
中共永昌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6日
原标题:公告!永昌县要招考“乡村振兴专干”啦~~要上车的抓紧哟!!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ZlRsAEW60x8wtFx97IH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