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西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党建专干招聘公告(27人)
2020湘西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及社区党建专干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9人,城市社区党建专干18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考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各岗位所需年龄要求,按实际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正在在读学历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城市社区党建专干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及城市社区党建专干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吉首市党建网、吉首新闻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6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市委组织部601室(市政大楼A栋6楼)联系电话:0743—852060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或《吉首市城市社区党建专干招聘报名表》(附件3)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并按市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取得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机测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计算机测试主要内容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等。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计算机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计算机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八)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递补次数均不超过2次。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城市社区党建专干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岗位安排确定后,需在3天内到社区报到并开展工作,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中综合成绩优秀的,纳入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城市社区党建专干候补干部管理台账,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将从中择优选取进行体检、考察、聘用。
五、任职及待遇
(一)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任职及待遇按照《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吉办发〔2019〕23号)执行。
(二)城市社区党建专干
1.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安排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一次聘期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总聘期不超过2个聘期。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工作,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参照吉首市纳入财政预算的城市社区副职报酬(2019年专职化前标准,下同)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后参照吉首市纳入财政预算的城市社区副职确定工作报酬。
3.鼓励和支持城市社区党建专干参加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统一招考。聘期满后,可参加面向聘期考核为合格的城市社区党建专干定向招考事业编制考试。
4.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党建专干纳入社区后备干部管理。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城市社区党建专干,可对照条件按照程序参加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在城市社区“两委”主职干部岗位上符合从优秀社区干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条件的,可以参加公开比选。
六、本方案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20601(市委组织部)
0743—8777303(市民政局)
监督电话:0743—8521004(市纪委监委)
附件1:2020年吉首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及城市社区党建专干招聘岗位表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吉首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