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烟台莱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简章(7人)
2020烟台莱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简章(7人)
根据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改革发展实际需要,经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莱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选聘共设7个岗位,其中中级雇员岗位3个,初级雇员岗位4个。选聘岗位详见《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社会劣迹,无治安处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近三年以来考核等次称职(合格)以上;
4.应聘人员须为莱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应聘中级雇员3岗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雇员4岗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雇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人事档案存在疑点未调查清楚或已调查清楚但未处理到位的;
4.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 下载填报相关材料。报名人员登陆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izhou.gov.cn/)下载并打印报名表(附件2)。
2.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成后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所在单位党组织对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经研究同意后出具同意报名证明材料(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报名证明》及个人相关材料到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张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工作经历证明、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5月31日17:30前电话通知全部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报名人员对本人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6月1日11:00前反映(电话:2875837),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拔工作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选聘比例的职位计划,予以取消。对已报名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对报名岗位予以调剂。
(三)比选择优
对于报名合格应聘人员,通过面试和岗位匹配度对比的方式进行优胜劣汰、综合择优。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先进行演讲,自我介绍和阐述对岗位职责的理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然后由评委根据不同岗位提出2—3个问题,应聘人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评委员会评委对应聘人演讲和答辩情况评价打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评价得分,并报领导小组。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适岗对比。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从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年龄、学历等方面进行对比,结合日常掌握了解、分析研判,注重实绩、突出能力、择优提出意向人选。
比选择优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按照应聘人员适岗对比及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选聘信息查询网站予以公示。
(四)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实行等额考察。若经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选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额从进入同一选聘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人选
经面试、适岗比对、组织考察合格者,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执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管理。
本《选聘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875837
监督电话:0535-2222156、2222633
信息查询网址: http://www.laizhou.gov.cn/
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0/5/27/art_23203_2728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