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琼海市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33人)
琼海市2020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公告(1号)
为做好我市面向全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考核招聘33名中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33名中学教师。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赴高校开展现场考核招聘,考核招聘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说课答辩,由专家组对应聘者说课答辩情况进行评分,说课答辩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6月11日,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南侧广场。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于6月1日—6月8日前登录海招网(http://hainan.zhaopin.com/)、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及高校门户网站查询并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考核组指定的电子邮箱,说课答辩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赴招聘地点参加说课答辩。
网上报名邮件主题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单位+应聘职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2、现场报名:6月11日当天直接到招聘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毕业证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可推迟至8月1日前再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聘用后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3、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琼海市2020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1号公告》、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说课答辩。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撰写说课稿,按顺序依次进行说课答辩。
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答辩时间:8分钟。
七、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根据说课答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九、实习。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人才办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十、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说课答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二、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安家补助费。安家补助费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1.安家补助费发放条件:转正定级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安家补助费发放标准: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为50万元;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为40万元。
3.安家补助费发放年限:分10个年度进行发放。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前5个年度每年度4万元,后5个年度每年度6万元;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前5个年度每年度3万元,后5个年度每年度5万元。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现有周转房中优先安排解决聘用人员住房问题。
(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十三、联系方式
张晓盼:18976900039
0898—62835439(琼海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447093422@qq.com
琼海市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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