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依安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工作人员10名公告
2020年黑龙江省依安县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工作人员10名公告已经公布,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深化村党组织书记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有效激励广大村党组织书记坚定政治信念,强化担当作为,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争排头、做表率、当先锋,面向全县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具体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拟选聘1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二、选聘范围
全县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三、选聘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中旬结束。
四、资格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高标准选人用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的各项任务中一贯坚决有力、表现优秀。
2.工作业绩突出。在抓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中成效显著;本村无“村霸”和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干扰渗透,无非法宗教活动和重大刑事案件等问题。近3年村党组织书记在本乡镇排名为前3名;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带富能力强。因地制宜带领群众发展产业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原则上近2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量在10万元以上,或村集体积累在全县排名前100名的。
4.在群众中有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村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民主科学,辖区和谐稳定,党员队伍坚强有力,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5.任职经历、年龄及学历要求。原则上至少具有连续5年或累计8年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经历(任职主任时间可累计);党龄在1年以上;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从2023年12月开始,新进事业编制或签订续聘合同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不具备选聘资格: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个意识”不牢靠,“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到位的。
2.任职期间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任用的,以及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或虽有结论但不宜任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有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
5.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热衷于封建迷信活动的。
8.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
9.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都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连续2年所在村党组织没有发展党员的。
10.其他不宜选聘事业编制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县政务网、“大美依安”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公告。
2.组织推荐。各乡镇党委根据日常了解和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经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上报县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由组织部门牵头,联合民政、纪委监委、政法、信访、民宗、农业农村、编办、人社等部门对拟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后,确定考核对象名单。
4.组织考核。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成立考核组,采取业绩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和组织面谈相结合的方式,业绩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和组织面谈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成绩权重比例为5:2:3,按照考录名额择优录取。
5.组织体检。坚持以正常履职为原则,由县委组织部指定县内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6.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汇报。综合业绩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和组织面谈工作情况,由县委组织部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聘任人员建议名单,并形成考录情况报告,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汇报。
7.公示和聘用。在县政务网上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选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党组织书记,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为一个周期),原则上继续在村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六、兑现待遇保障
对纳入事业编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执行管理岗位工资,参照新录用(调入)事业单位人员套改档案工资。
本公告由中共依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依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