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疆克州卫健系统招聘乡村医生公告(35人)
【公告】克州卫健系统招聘乡村医生简章(35人)
为进一步加强克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助力脱贫攻坚卫生健康扶贫,根据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组织南疆四地州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专项工作的通知》(新卫科教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克州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其中:阿克陶县21名,阿合奇县14名)全额事业编制乡村医生。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四)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无肢体、器官残疾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基层。
2.具备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或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先聘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须具有克州公安局认可的克州三县一市正式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3年的人员;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缴费、打印(领取)准考证、考试分数查询、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7日—2020年6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2日—6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19: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在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医考中心办公室(阿图什市友谊路东9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报考无效,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2020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笔试时携带备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有效毕业证二维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2020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其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双专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6.优先录取加分提供: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且连续在岗超过5年的乡村医生需出具县(市)卫健委加盖公章的证明书;
(5)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
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8.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医考中心办公室(阿图什市友谊路东9院)领取准考证。
9.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克州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0.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克州卫健系统招聘乡村医生简章》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克州卫健系统招聘乡村医生简章》及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报考人员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政策法规科目,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知识科目。
笔试时间:政策法规考试时间2020年6月16日10时—6月16日12时;临床、预防医学知识考试时间2020年6月16日16时—6月16日18时。
笔试地点:克州职业技术学院(详细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创业大道16院)
2.笔试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政策法规占总分的40%,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知识占60%。政策法规科目卷面分100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知识科目卷面分100分(其中临床医学60%、预防医学40%)。
3.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3)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4)取得克州乡村医生资格证且连续在岗工作超过5年的乡村医生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累计加分(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资格证的<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报名考生选择加分需谨慎!凡不能提供资历证明材料选择加分的,视为隐瞒、伪造个人信息骗取应聘资格,取消其考试资格。
4.笔试要求
笔试由克州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发布考试成绩时同时发布。
笔试成绩于2020年6月17日起查询,报考人员在克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公示栏内查询笔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6月20日—22日,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由各招聘县(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县(市)卫健委同意后另选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县(市)卫健委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间定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6日。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考察内容: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在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卫健委及时统一将考察结果报送克州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19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考察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考察表,填报一式两份),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卫健委统一将考察结果《考察表》一份报克州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将《考察表》一份及个人档案转招聘岗位所在用人单位。
(六)调剂
2020年6月23日—2020年6月24日各县(市)卫健委及时报送空缺岗位,克州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空缺岗位适时开展调剂工作,并由各县(市)卫健委及时开展体检、考察环节。
(七)公示
2020年6月27日—2020年7月3日(公示期限为7天)在发布《简章》的上述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于2020年7月5日到报考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克州乡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22635(克州卫健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08—4222173(克州卫健委纪检室)
附件:
附件1:2020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 2020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xls
附件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4 :2019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考察表.doc
克州卫健委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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