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第二次公开招调人员公告(1人)
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贵港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下列任职资历:
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为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人员: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人员;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从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获得事业编制身份后在初聘事业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或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属于经济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类别之一。具体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五)原则上要求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尚未试用期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30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xggjrb@163.com)。
1.《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根据招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7月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我办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调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我办将通知报名者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我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在7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
考生应当在考察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因部分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体检标准按全区公务员考生录用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我办党组将结合考察体检情况、岗位匹配度综合考虑确定拟招调人选。如没有合适人选,我办将直接取消本次招调计划。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市金融办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5楼503室。
咨询电话:0775-455820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