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公告(二)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需查验拟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拟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及成绩计算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拟面试人员名单在云南农业大学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开考。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个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6.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前者为拟考察人员。
(四)体检
1.根据确定的拟考察人员为体检人员。
2.体检要求:
(1)确定的体检人员须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学院(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等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农业大学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应聘“教学科研辅助岗位”的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若至2020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4.新聘用人员须按学校要求,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团学工作,以及参加驻村扶贫、支教锻炼等工作。
5.新招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学院(部门)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后报人事处。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七)岗位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招聘的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为云南省普洱市,待遇按云南省相关政策及热带作物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8]35号)进行处理。
2.招聘负责人、招聘领导小组成员、考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导师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招聘工作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4.招聘工作由云南农业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云南农业大学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3.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227681;0871-63603034
(二)监督电话:0871-65227693;0871-65227694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云南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ynau.edu.cn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科研辅助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云南农业大学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