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55人)
一、培训基地基本情况
银川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宁夏最早建立的中医医院。建院以来,医院坚持中医为主的办院方针,走名医、名科、名院发展之路,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中医特色鲜明、中医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是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全国针灸临床研究中心宁夏分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银川市级中医类别人员培训基地,下设碧水蓝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北安、银新苑、清水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院开设有34个专业科室,科室设置齐全,设备先进,目前设置床位410张。医院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26.6亩(844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400平方米,新院总床位数500床。拥有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8名,自治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9名,自治区名中医6名,“塞上名医”2名,银川市凤城名医10名,博士后合作导师1名,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青年骨干后备人选1名,银川市拔尖人才1名,自治区拔尖人才1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4名,高精尖缺人才1名。有国家名中医工作室4个,银川市名中医工作室3个。硕士研究生导师18名,硕士合作指导教师16名。
医院注重特色科室建设,肛肠科是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国家临床重点(中医)专科;内分泌科为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国家临床重点(中医)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内分泌专科)诊疗中心(培育单位),宁夏代谢性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心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医重点学科;康复科为银川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妇科为自治区中医优势专科;骨伤科、男科为银川市级重点专科;治未病中心为自治区级“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自治区回医示范病区;医院是国家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和中医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银川市临床药学(制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先后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先进管理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银川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银川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宁夏医科大学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等荣誉。
二、招收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招收不限区域,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收基本条件
(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全科)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自愿申请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照培训基地安排完成培训计划。
(四)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较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五)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来自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应届本科、紧缺专业、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四、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医临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全科)专业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全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医学类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全科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基地自有人员。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本院职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结业者;
2.无正当理由退培不满3年者;
3.已毕业的医学类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研究生;
4.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医师。
五、招生计划
我院将面向全国公开招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银川市中医医院2020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专业科室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中医 | 32 | |
2 | 中医全科 | 23 | |
合计 | 55 |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需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95.142.218:8980/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0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7月7日(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需单位出具介绍信和培训期间工资证明,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A4纸复印)
(2)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3)现场确认地点:银川市中医医院住培办(实践技能培训中心)医院一层西侧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31号
乘坐路线:乘11、12、34、35、42、49、105、106、201路公交车到中医院下车即到)
七、招录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占70%;面试由我院住培基地组织实施,成绩占30%。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一)笔试
2020年7月19日笔试,7月13日-7月17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银川市中医医院行政区三楼会议室,多功能厅。
考试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八、培训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
九、相关待遇和要求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文件要求,凡在我院住培基地培训对象工资待遇如下:
1.社会招收人员培训期间发放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学习生活费2667元/月。此外,培训期间我院每月给予生活补助费1710元(含生活补助费1200元、奖励性绩效300元、卫生津贴60元、餐补150元)。 值班费根据科室工作实际情况另行发放。
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厅《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宁卫计发)[2015]220号》,培训期间学员享受医院的有关政策和保障待遇,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学员缴纳的部分,由我院从其生活补助费中代扣代缴。
3.医院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取得执业证书并注册或变更至我院的住培学员,根据在科室工作的表现和科室考核情况参加所在科室的绩效工资。
(二)凡单位委派人员的,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需签订委托协议。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低于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收入水平的部分我基地将统筹运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和基地自筹经费予以补齐。
(三)学员与医院签订《银川市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休假及病、事假按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院提供免费住宿。
(五)社招学员可以加入医院工会并按规定享受工会会员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
(六)年度考核优秀,获评优秀住培医师、先进个人及获得其他荣誉者,根据医院现行规定可获得额外奖励。
(七)三年培训期满,完成所有培训,取得医师资格证,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结束后按医院需求可择优考核后留院工作。
(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愿报名参加宁夏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由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授予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九)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自行退培或被退培等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住培或被退培处理者,基地不再发放相应的补助及工资,同时培训对象须退回财政及基地已发放于该培训对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请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联 系 人:张 骞 丁 凡 张 蔚
联系电话:0951-612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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