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同心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人)
根据《同心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3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职责;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现户籍为同心籍,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7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8、已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或已辞职(辞退)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招聘报名前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 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考者本人须携带打印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及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同心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人社局、公安局抽调人员组织实施。
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张红底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2)填写准确完整并正反面打印的报名表(附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2020年7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5)“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和退伍军人退伍证。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现场注意事项:
⑴本次报名考生凭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或宁夏健康通行卡经测温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中途无故摘下口罩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⑵请考生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先后顺序进入报名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在报名现场不得高声喧哗、逗留等,自觉维护报名现场秩序,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依次做好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资料收缴等工作。同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一定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4、咨询电话:
同心县公安局:0953-8036838
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953-8721690
5、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从县人社局、公安局抽调工作人员配合。
1、体能测试。所有报名参加此次招聘活动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和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组织。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到测试标准的,将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未达到标准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4分25秒以内),4*10往返跑(13秒4以内),立定跳远(2.20米以上)。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体能测试后,未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时,1000米长跑时间延长至4分35秒以内,但4*10往返跑、立定跳远均需合格。
2、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公安局、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确定具有“退伍军人”、“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经历的考生为体检对象;除此之外,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同心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的拟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发派遣试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退回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同心县公安局现行辅警人员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和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未尽事宜由同心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同心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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