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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1人)

2020-06-28 10:20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高中段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高中段教师队伍面临的实际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精神和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1名(其中丰宁一中20人,实验中学11人,职教中心1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共计41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丰宁一中和实验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招聘岗位,仅限于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批师范类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报考,政治、历史、地理招聘岗位,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批师范类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职教中心的所有招聘岗位,仅限于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2.承德市辖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承德市辖区范围内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和肄业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的其他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规定,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可降低开考比例,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前7个工作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公告栏、丰宁一中、丰宁实验中学、丰宁职教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上午9:00-2020年7月12日下午4:30;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http://www.fnrszp.com;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再做安排,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验》(与报考岗位相应的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两科合并为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笔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②应考者自带碳素笔、2B铅笔、小刀、橡皮等文具,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2.资格复审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丰宁教体局进修学校四楼微机室。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丰宁县人事考试网(报名时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按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说课形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说课题目,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评委采用体操打分的方式,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品质等。

  (5)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请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公告栏。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参加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的顺序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承德市户籍者,同是承德市户籍丰宁县户籍者,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级别较高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政审

  对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考核政审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程序聘用为我县公办教师,(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纳入我县全额事业编制。

  3、被聘用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笔试和面试封闭管理,全程电子监控,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都要经过安检和电子设备检测,并收缴通讯设备统一管理。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等原因,在招聘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并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真实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优惠条件: 丰宁一中本次正式聘用的教师,县政府无偿提供给每人 50平方米左右的奖励性楼房一套,但暂无所有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在丰宁一中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其他学历者在丰宁一中工作满14年后,该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五)本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5979822

  教育局:0314-8012238 0314-8015517

  附件: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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