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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名公告

2020-06-29 10:34  |  定州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河北省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7月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克服疫情影响,积极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定州市自主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名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定州市户籍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1、在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

  2、毕业两年以上35周岁以下仍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父母双方失业,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的;

  (3)单亲、烈士子女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5)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

  联系电话:0312-2589959 0312-2589323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定州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表》、《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1、2,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打印)。

  四、招用程序及入职待遇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合格以后,即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再组织考试。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期间支持和鼓励报考公务员或其他岗位,鼓励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月工资标准为1790元,用人单位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各项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本人承担。

  附件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表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0年6月28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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