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公告
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至2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计划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2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要求为:
(一)报考体育学院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
(二)报考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其中有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三)报考专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报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学生中心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7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2020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认证报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与招聘部门联系,投递简历。招聘信息常年有效。
(二)《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中的其他岗位,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sc.ynnu.edu.cn)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5日00:00 至2020年7月29日24:00
2.上传相关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的同时,须及时上传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中备注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应聘岗位备注为“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具备一个主项两个副项”“羽毛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6)有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3.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2)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完备而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凡填写及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报考体育学院教学岗位及专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教师岗位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且符合岗位要求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及心理测试
拟聘用人员到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或校外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招聘单位,在校外医院体检的由招聘单位将体检报告报校医院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集中进行心理测试。
九、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支教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健康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者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疫情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三、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71-65941536、65941528
(二)监督电话:0871-65910376
(三)网址:http://rsc.ynnu.edu.cn
云南师范大学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