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彭阳县招募退休教师支教公告(30人)
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发挥退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为农村小学提供智力支持,缓解农村小学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教体局研究,决定2020-2021学年度招募部分已退休教师到乡镇农村小学支教,现就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学校
全县农村小学。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县内以已退休的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2020-2021学年,拟招募30名退休教师。
(二)资格条件:年龄在65岁(含)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三、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招募的支教教师按照学校需求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活动,也可根据支教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支教要求:支教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支教教师与支教学校签订支教服务协议,协议期一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支教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支教教师服务期间,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教学的,解除协议。
(三)考核要求:支教教师与在岗在编教师考核同标准、同要求进行考核。鼓励考核合格的支教教师连续支教,支教教师如愿意下学年继续支教的,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向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
四、待遇及保障
支教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每学期支教结束后由支教学校考核发放,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支教学校要积极协调,为支教教师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生活设施。支教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支教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自愿报名:8月20日至8月23日,申请人根据自愿在教体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
(二)资格审核:8月24日至8月25日,教体局成立由教育行政人员、支教学校负责人、评审专家组成支教招募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示公告:8月26日至8月28日,资格审核结束后,教体局对拟招募的支教教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签订协议:8月29日,支教教师与支教学校签定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上岗任教:9月初,支教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联系人:马蓉
联系电话:0954-7012521
附件:彭阳县2020-2021学年度招募退休教师支教申报表(样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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