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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警人员公告(14人)

2020-08-20 16:24  |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优化校警资源,提升学校维稳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根据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校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校警14名。

  根据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时,剩余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额满为止。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范围

  具有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户口簿迁入截止日期以2020年8月19日前为准)或在绥芬河市居住超过3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关心学生,热爱学校保卫工作,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无违纪违法和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肝炎、精神病、传染病及重大疾病史等疾病),无纹身、无口吃,五官端正,体态适中,无明显生理缺陷;

  4.男性,年龄18—40周岁,身高1.65米、体重60千克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28日(28日16:00截止),报名地点:绥芬河市第三中学,联系人:任丽岩、申晨、郭晓锴,咨询电话:0453-3923816,15045331188。

  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2020年绥芬河市教育局招聘校警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外地户口的提供)、毕业证(或证明材料)、退役证明(退役军人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查报考人员资格,资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校警的工作需要。测试项目为:2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成绩实行百分制,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综合排名中依次递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市教育局参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报考条件及现实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问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六、待遇

  (一)工资。根据中共绥芬河市委办公室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绥办字〔2019〕6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照管理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200元;工龄工资依据年底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次年月工资增长5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次年月工资增长30元。本次聘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岗位上连续工作年限也计算为发放工龄工资年限,但考核结果一律视为合格,起薪工资为基本工资(2200元)+工龄工资。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补充说明

  校警招录额满后,其他经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未能进入校警队伍人员,由教育局负责录入校警资源库,在现有校警出现退休、疾病等原因缺岗时,以备及时补充到校警队伍。

  九、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教育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绥芬河市教育局招聘校警人员报名表

  绥芬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警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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