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9人)
报考普通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和报考专业技能辅警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专业技能辅警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同时根据通知参加业务技能操作考试。
笔试及业务技能操作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及成绩排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笔试或笔试、业务技能操作考试累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成绩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2)经测试,具有以下特长的人员:擅长用藏、维、彝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流、翻译;掌握排爆、突击攻坚、攀登等。
(七)体检。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10)。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善的《眉山市公安机关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6)。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
(九)公示。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眉山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眉府办发〔2017〕43号)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纪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7851。
六、疫情防控与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和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执行。
七、其他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7539。
附件:
1.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4.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5.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7.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