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公告(120人)
大庆市2020-2021学年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经批准,开展大庆市2020-2021学年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教师120人,其中高中阶段90人、义务教育阶段3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即可)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师范类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3)其他师范类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录取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4)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录取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
2.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拟引进教师年龄和取得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
三、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如在大庆购买住房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
(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五)引进教师到岗工作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教师签订《诚信协议书》,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教师在大庆市工作三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50%已发政策待遇资金。
四、报名方法及引进方式
请报考人员联系各市属学校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各市属学校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人才引进教师的宣讲、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等工作。
五、其他事宜
(二)本公告由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370017。
附件:大庆市2020-2021学年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教师计划表.xls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大 庆 市 教 育 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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