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峪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甘肃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成绩及各职位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嘉峪关市2020年公务员考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4日(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嘉峪关市市直机关办公楼会议中心一楼西侧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937-6328916。
二、审查资料
资格复审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一)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蓝底渐变灰)。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推迟毕业的,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三)已就业的考生,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须有经办人员签名,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证明材料。其中,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内容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录用文号)等内容。
(四)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有递补人员,由市考录办电话联系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与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本人无法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的,可通过书面委托他人(委托书需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代为办理资格复审事宜,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请注意查询。
(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减少人员聚集,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嘉峪关市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