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淄博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招聘公告(94人)
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招聘公告(94人)
根据《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五批)简章》,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场特招应聘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至2020届高校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5)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已通过名校人才特招与淄博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并签约,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12:00。
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随报随审。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招聘岗位有“规培合格”要求的,可由考生做出个人书面承诺,先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通过面试,待本年度规培考试合格情况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5)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招聘考生健康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补充材料的时间不应晚于初审截止时间。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面试
根据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
每批次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提前至少3天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名校人才特招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4.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布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
(三)考察、体检与公示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0533-2773235
淄博市中心医院 0533-2360218
淄博市第一医院0533-4252411
淄博市中医医院 0533-6433025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0533-2157669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33-2151909、2283015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0533-2980404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0533-5264149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0533-2790850
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 0533-3148810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533-2582220
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 0533-3053992、7865937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533-2772617
公告网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 (ws.zibo.gov.cn)
淄博卫生人才 (www.zbwsrc.cn)
附件:
1.附件1: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应聘人员报名表.do
3.附件3: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6.附件6: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三场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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