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衡水深州市医院公开招聘公告(51人)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医院公开招聘医护和工作人员5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市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网上复审、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市政府批准次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电视台、网站、医学院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10月26日—10月28日
报名地点:深州市医院人事科
1、报名所需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就业报到证;④2019年毕业的护理人员提供护士资格证;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2、2019年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就业报到证;④护理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证;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⑥就业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注: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准报名。
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生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后自觉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资格审查
市医院、卫健局、人社局、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同时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学信网)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有问题人员,如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同时依据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体检人选。
所填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通未能将考试信息传递的,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出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授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负责组织笔试、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深州市西街小学。请考生于考试当日8:30前凭身份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进入考场。
临床(含麻醉、病理、影像)、检验、药学、护理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其他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临床、检验、药学、护理类和其他类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岗位或同类试卷平均分的75%确定,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岗位要求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初步定在11月7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考生。
3、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注:考生应提前1小时赶到考点,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进入笔试考场、面试候考室。“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小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考场及面试候考室。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摄像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异常,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五)体检
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公开招聘手续,拟聘人员与市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见习、试用期十二个月,新招聘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纳入市医院岗位管理,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待遇、绩效、五险一金与市医院编制内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医院有关信息的发布。
咨询电话:03183312651-8311,13603185653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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