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75人)
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压力,同时解决全盟留置看护力量不足的工作实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锡盟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5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同等情况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4.户籍条件。盟公安局本级和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为准,含高考入学前为锡林浩特市户籍);其他旗县市(区)公安局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本旗县市(区)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为准,含高考入学前为本旗县市(区)户籍)。
5.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0月26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26日至2002年10月26日之间出生,不含1989年10月26日)。
6.学历条件。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专业条件。不限专业。
8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人员。
5.锡盟公安机关在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含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盟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xlgl.gov.cn/ )或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xmpta.org.cn/ )。请注意:本次招聘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退役士兵须完整填写高中及服役经历。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4.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1.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次招聘有身高要求,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报考。
4.应聘人员请关注微信平安锡盟公众号,以免错过相关考试信息。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时-10月31日17:00时结束。10月30日17:00时后至10月31日17:00时,其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报名交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17:30。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6日9:00至2020年11月7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身高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减少或取消开考的招聘计划数可按照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到同一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布。
2.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20 年11月8日下午 15:00-17:0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提早进场。
5.考生凭考试当日彩色打印绿色健康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的护照(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并带医用或一次性口罩参加笔试 。
6.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填错、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均可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锡盟公安局院内体育馆(详细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体育场西侧锡盟公安局)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凡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三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报名时年龄标准对照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须在报名时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试题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盟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通过可申请复检一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对拟公示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
(九)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平安锡盟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 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公示期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本次招聘由锡盟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简章由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1: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2020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9.1.xlsx
附件下载2:附件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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