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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桂林市兴安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选用事编人员公告(2人)

2020-11-10 10:14  |  兴安县人民政府  |  责编:华图小编 点击收藏

关于公开选用兴安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兴安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于2020年4月经县委编委批准成立,为县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兴安网络舆情信息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网信工作水平,按照《兴安县事业单位逆向调动积分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范围及名额

  选用范围: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选用名额:2名。

  二、选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在原单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六)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七)按照《兴安县事业单位逆向调动积分制试行办法》,考核表评分在75分以上;

  (八)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本次选用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三、选用程序

  选用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渠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0日 8:30-11:30,15:30-17:30。

  3.报名地点:兴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兴安镇三台路51号政府大院)。

  4.报名要求:凡符合选用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提交《兴安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选用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兴安县事业单位人员逆向调动积分制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委宣传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选用公告》公布的选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并说明理由反馈给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要认真核对选用条件,凡是不符合选用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五、面试

  (一)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由兴安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适应选用职位的工作能力情况。面试题目根据选用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

  (二)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名人员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选用计划数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三)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若同一选用职位的选用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则取消选用计划。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取前两名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兴安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兴安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等。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调动

  对确定选用人员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灵渠资讯公众号、兴安资讯报、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将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公开选用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选用工作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73—6222143

  监督举报电话:0773—6229293

  附件:

  1.兴安县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2.兴安县事业单位人员逆向调动积分制考核表

  中共兴安县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9日

公告来源 兴安县人民政府
来源链接 http://www.xazf.gov.cn/jjxa/gsgg/202011/t20201109_1929893.html

标签: 广西    公选干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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