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联合大学招聘公告(75人)
2021北京联合大学招聘公告
北京联合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创办的36所大学分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经、法、教、文、史、理、工、医、管、艺等10个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也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学校实施“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战略,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北京人民满意的城市型、应用型大学。学校以培养适应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20万余名毕业生,他们活跃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各行各业,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部门、大型企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1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
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就业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并报到入职。
4、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聘普通教师岗位44个、高层次人才岗位23个、辅导员岗位6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个,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
(一)普通教师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时止;
(二)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6时止;
(三)辅导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6时止;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16时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联合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s://hrzp.buu.edu.cn/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填报,不接受纸质报名或信件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我校对应聘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或试讲,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二)遴选程序
1、普通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
(1)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审核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果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排序后上报校人事处。
(2)学科组评议:由校人事处组织学科组评议,评议结果按照1:2的比例(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进行排序后提交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3)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2、辅导员岗位:请参见《附件3. 北京联合大学2021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公告》。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请参见《附件4.北京联合大学2021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4、体检及心理测试
拟聘人员须到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在各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测试。
5、公示
校人事处将拟聘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政审及阅档
学校人事处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及查阅个人档案,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三)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单独通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审批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根据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及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由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
六、联系方式
校人事处:010-64900007
普通教师、高层次人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招聘单位联系,辅导员岗位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联系。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所有。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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