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太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公告(100人)
太原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科为两翼,装备制造主流学科特色鲜明,理学、工学、哲学、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学士、硕士、博士多层次教育合理衔接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坐落于素有“龙城”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各类在校生26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60余人,教授、副教授近6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50余人,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和山西省高校中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学术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青年三晋学者”等近60人。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出站的博士后。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学术骨干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2月25日);高端人才年龄不限。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rencai@tyust.edu.cn。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电话通知本人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
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太原科技大学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
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年薪10万至20万。
符合山西省、太原市人才补助条件的,学校协助做好人才补助申请。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太原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薄老师
咨询电话:0351—6998299
举报电话:0351—699806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科技大学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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