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科技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博士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其他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27.24.159.146:9001/front/login。
报名咨询:罗老师、王老师0715-8338007/8260532。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研究成果和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消息。
(四)资格审查
1.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笔试(或面试)的当天,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4.年龄的截止日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笔试前一周进入报名系统自行(http://27.24.159.146:9001/front/login)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2.应聘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1:3比例,经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及笔试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布。
六、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包括自我介绍、试讲、提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专业需求自行确定,面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辅导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检人选。心理测试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175-8338007/8260532(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湖北科技学院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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