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泸州江阳区赴高校直接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编码20210101——20210105岗位聘用后,在江阳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需佩戴口罩,凭“健康码”和“重点场所码”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
(二)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招考录用”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830-3123720。
附件:
附件2: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赴高校直接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