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廊坊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149人)
2021年廊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市公安局开展相关警务辅助工作和配合市纪委监委从事辅助工作。其中市公安局文职人员岗位招聘数量为15名;留置看护岗位招聘配合市纪委监委工作文职人员数量为13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6日至2003年3月25日出生);
(三)身心健康,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f.gov.cn)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板块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2021年4月2日17:0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标准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体能测试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或没有参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18日
2.地点:在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视本人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试,如中途受伤或发生突发疾病,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不能完成项目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4.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如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3日登录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基础知识50分,专业知识5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相关法律基础知识、职业素养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部分参照《河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政治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及新闻类的增加申论测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申论科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将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5.笔试各科目按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对于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视为笔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6.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不高于3: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1日
3.资格复审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4.资格复审材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廊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满两年且仍在岗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廊坊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出具的证明。
5.资格复审流程: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人员对学历进行审查。
6.招聘文职辅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7.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28日登录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
3.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合理分配招聘指标。
4.计算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面试成绩×60%;政治类、汉语言文学类及新闻类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申论成绩)/2×40%+面试成绩×60%。
5.在同一面试组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其他人员为后备人员,后备人员按本人意愿参加,如不参加,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政审考察
1.2021年5月31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政审考察考生名单。
2.政审考察时间: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7日。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人员名单、后备人员名单和政审考察地点将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政审按照辅警管理相关办法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2021年6月17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辅警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政审合格的人员(含后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本人不参加的视为弃权。
(八)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后备人员,名单将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
(九)封闭集训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会同市公安局政治部对公示合格的人员进行封闭集训,时间地点在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十)递补、调剂
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封闭培训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空缺职位,按照同岗位、同面试场次依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高于1:1比例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考察。如同一面试场次没有递补人员,从相同岗位其他面试场次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递补,如相同岗位没有调剂递补人员,可从相近岗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递补,各项成绩2021年度内有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培训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派遣手续。
1.文职辅警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签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续签掌握在3至5年,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由公安机关管理;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文职辅警有以下情况的,由用人单位退回中介机构办理退工手续:(1)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4)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辅警管理有关办法等,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6)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7)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五、工资待遇
文职辅警的月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文职辅警由公安机关使用并按照《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此次文职辅警招聘工作涉及的所有时间、招聘流程及相关通知事项均仅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3.以上内容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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