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石河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暨"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公告
2021年新疆石河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暨"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至4月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兴师”战略,全力推进“千名硕博,智汇石城”人才引进工程,提升人口集聚能力,为第八师石河子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在充分征集各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到45岁,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暨“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三、引才政策
1.事业单位招聘采取“有空编不占编”的原则,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可优先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
2.按照《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培养和引进管理办法》(师市党办发〔2019〕99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后的次年1月1日起,除正常工资福利和报酬,可享受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引进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连续3年每月给予发放2000元人才津贴,在石河子买房的,给予发放购房补贴15万元;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连续3年每月给予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在石河子买房的,给予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
四、引才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2021年3月26日至4月6日)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暨“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引才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引才单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引才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引才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限,但招聘工作结束时间不得超过通告规定的聘用时间)。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2021年4月7日至4月12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按时到达引才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引才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引才单位通知为准。
(三)考察及体检(2021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考察工作:引才单位通过函件或其他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每个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体检。
(四)公示(2021年4月19日至4月27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引才单位按照有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招聘情况和聘用人员信息报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办)。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1.引才单位要主动邀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3.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党委组织部(负责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 0993-2069237 2069513 2069515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党校:
联 系 人:张 鑫 18997880909
电子邮箱:1271247237@qq.com
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张金果 18909931213
电子邮箱:254573682@qq.com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曾雯雯 17794868668
电子邮箱:7553696@qq.com
新疆天业集团:
联 系 人:张新程 0993-2623157
电子邮箱:1356620812@qq.com
石河子城投集团:
联 系 人:孟繁华 18009930996
电子邮箱:42665572@qq.com
新疆喀尔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扶琴 18999335156
电子邮箱:408533717@qq.com
新疆天山云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素华 0993-6655597
电子邮箱:1152682342@qq.com
石河子花园乳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明 17609932495
电子邮箱:365952977@qq.com
(二)监督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0993-12380
附件1: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暨“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职位表.xls
附件2:2021年第八师石河子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暨“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报名表.xlsx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