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29人)
根据工作需要,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20名;
2.市交警支队文职辅警6名;
3.市高警支队文职辅警1名;
4.市治安支队文职辅警1名;
5.市出入境管理支队文职辅警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看护辅警退伍军人报考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具体年龄条件见职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存在辅警回避关系的(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8.非因违纪违规,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的;
9.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14日网上报名。将本人填写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至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邮箱(xngazzb@qq.com),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5月17日,在咸宁市公安局大楼一楼提交报名资料:本人填写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4张1寸彩色登记照。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2.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人数比例的核消该职位)。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4.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范围。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5.体检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入围。
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6.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
7.岗前培训与试用
为适应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在平安咸宁等媒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一年。
五、工资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人均月工资待遇按现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六、相关事项提醒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名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辅警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考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应聘人员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由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联系人:姚警官,咨询电话:8172061.
咸宁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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