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甘肃省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共有1214名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9日(9∶00-17∶00),在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E座一楼大厅招聘B区(兰州市城关高新区飞雁街126号-128号)进行。
二、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两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同时还需按照职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报考职位对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考职位要求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2020、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3.报考职位要求为面向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需按照《报考指南》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为面向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退役证、户籍或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基层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经历在企业或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社保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限兰州市户籍或生源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还需提供相关离职证明。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9.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还需提供相应任职材料及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应注明任职经历等情况。
上述证件及职位审核需要的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出现的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办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出示手机界面健康码绿码,通过体温检测,全程佩带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需摘除口罩)。
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均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https://lz.gsdj.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兰州市考录办 0931-8153595
附件: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兰州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