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师专项招聘公告(30人)
为满足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按照武汉市关于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
人数 |
学段 |
学科 |
备注 |
应往届毕业生 |
15 |
小学5人 |
语文1人、数学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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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0人 |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生物1人、音乐1人、信息1人、历史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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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优秀教师 |
14 |
小学3人 |
语文2人、数学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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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11人 |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1人、体育1人、生物1人、地理1人、美术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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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校长 |
1 |
初中1人 |
不限 |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8.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1.学历学位:应聘者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同等学历的学位。
2.年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或持有符合要求并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具有省级派遣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需取得现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后需确保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调档手续。
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二)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取得中小学一级(即中级)职称的教师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小学高级(即副高)职称的教师4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4.任教年限:2015年9月至今不间断在普通中小学校担任一线教学工作。报考学段需与目前任教学段一致。
5.资历:具有中小学一级(即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优秀)教师(有效期内或称号保持者);
(2)获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一等奖者;
(3)近五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获部级优课的;
(4)获武汉市内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优秀)教师(有效期内或称号保持者);
(三)教学副校长(免笔试)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在职优秀教师的资格条件。
2.在原单位任教学副校长职务三年以上。
四、招聘流程与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5月20日,在武汉市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www.whdonghu.gov.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5月28日中午12:00期间(5月28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填写报名信息要求
必须详细填写取得的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
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资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在职优秀教师和教学副校长应聘需将相关佐证材料(职称证、获奖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任职学科和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5月28日前提交)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fengjingqujiaoyu@126.com),压缩包文件名称设置为“应聘岗位编码+姓名”,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文件名一致。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5月28日下午14:00登陆武汉市人事考试网同步查询报名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5月28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于5月20日上午10:00——5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免笔试人员不需缴费),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6月3日上午9:00——6月5日上午9:00前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免笔试人员不需打印)。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5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六)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简称《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应往届毕业生无学生讲课15分钟;在职优秀教师、教学副校长由5分钟面谈和10分钟无学生讲课组成,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基本流程为候考→抽签→备课→讲课。
(七)综合成绩计算
应往届毕业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学科岗位数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5分最低分数线(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免笔试应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2:1的,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5分最低分数线(含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1.体检标准按《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能提供半年内的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合格报告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核
1.考核工作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负责。
2.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调档、签约;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该岗位取消。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入职后,在编教师如通过本单位的对应岗位竞聘,可按原单位岗位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根据区卫健办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招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6773378。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18064017255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7-82639495
附件列表:
1.风景区东湖实验学校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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