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3人)
为进一步充实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 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贵港市公安局批准,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勤务辅警岗位。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23名。详见《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以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类职位的,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正在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的;
8.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9.属我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0.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缺席、中途退出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薪酬晋升。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5月21日起,可以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公安”( 微信公众号:ggsgaj)、“贵港警事”(微信公众号:ggspolice)、“贵港交警资讯”(微信公众号:ggjjzx122)、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等查阅本次招聘公告、职位计划表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 5月28日期间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
2.报名咨询电话:0775-4290087
3.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楼大堂)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计划表,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
男子组:
(二)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10米x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两项成绩均达标方为合格
(四)相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七、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题库》(附件3)。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笔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理论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八、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原则上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考官5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面试合格。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九、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按4:6权重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体检和政治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政治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政治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治考察和聘用。
(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警事”、“贵港交警资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建立侯录库
面试成绩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人员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待遇。
十三、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四、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 “贵港警事”、“贵港交警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等形式统一发布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贵港警事”、“贵港交警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应在体能测评当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体能测评、面试期间可摘除口罩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加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体检、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收取本公告明确的体检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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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题库.pdf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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